了地上,原来她这些年做的恶事,县令已经调查得清清楚楚,她再也赖不掉了。
最后,尼姑被判凌迟处死,辛老爷无故乱告李三郎,本应责罚,但念其女儿已死,年纪大了,不予惩罚,但聘礼应该加倍还给李三郎,而李三郎无罪释放。
至于那个孩子,本来被尼姑带走,尼姑死后,则交给辛老爷养大,毕竟那是他女儿的孩子,也是他的外孙。